本草纲目-第1715页-[禽部第四十七卷\禽之一] 鸡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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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禽部第四十七卷\禽之一] 鸡
】 【繁体
(《食物》)【释名】鸹(《尔雅》)、麋鸹时珍曰∶按罗愿云∶麋,其色苍,如麋也。鸹鹿,其声也。关西呼曰鸹鹿,山东呼曰鸹(讹为错落),南人呼为鸡,江人呼为麦鸡。
【集解】颖曰∶鸡状如鹤大,而顶无丹,两颊红。
时珍曰∶,水鸟也,食于田泽洲渚之间。大如鹤,青苍色,亦有灰色者。长颈高脚,群飞,可以候霜。或以为即古之,其皮可为裘,与凤同

气味】甘,温,无毒。
【主治】杀虫,解蛊毒(汪颖)。
【发明】时珍曰∶,古人多食之。故宋玉《小招》云∶鹄酸KT凫煎鸿。景差《大招》云∶炙鸹蒸凫鹑陈。今惟俚人【附录】时珍曰∶按∶罗愿《尔雅翼》色,皮可为裘之凤,亦名。
相关资料:《气味》 《蛊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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