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1718页-[禽部第四十七卷] 禽之一_中药方集
 
本草纲目 - 第1718页
[禽部第四十七卷] 禽之一
】 【繁体
(音蒙童。《纲目》)【释名】越王鸟(《纲目》)、鹤顶(同)、雕(同)。
【集解】时珍曰∶案刘欣期《交州志》云∶如孔雀,喙长尺余,黄白黑色,光莹如漆,南人以为饮器。罗山《疏》云∶越王鸟状如乌鸢,而足长口勾,食虫鱼,惟啖木叶。粪似薰陆香,山人得之以为香,可入药用。杨慎《丹铅录》云∶,即今鹤顶也。


【主治】水和,涂杂疮(竺法真登《罗山疏》)。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禽部第四十七卷\禽之一] 鹈鹕 下一篇[禽部第四十七卷] 禽之一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