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1872页-[兽部第五十一卷\兽之三] 食蛇鼠_中药方集
 
本草纲目 - 第1872页
[兽部第五十一卷\兽之三] 食蛇鼠
】 【繁体
(《纲目》)【集解】时珍曰∶按《唐书》云∶宾国贡食蛇鼠,喙尖尾赤,能食蛇。有被蛇螫者,以鼠嗅而尿之即愈。今虽不闻说此,恐时有贡者,存此以备考证。

尿
【主治】蛇虺伤螫(时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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