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1911页-[人部第五十二卷\人之一] 人骨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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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人部第五十二卷\人之一] 人骨
】 【繁体
(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时珍曰∶许慎云∶骨者,肉之核也。《灵枢经》云∶肾主骨。有《骨度篇》,论骨之大小、长短、广狭甚详,见本书。
【主治】骨病,接骨,疮,并取焚弃者(藏器)。
【发明】时珍曰∶古人以掩暴骨为仁德,每获阴报;而方伎之流,心乎利欲,乃收人骨为药饵,仁术固如此乎?且犬不食犬骨,而人食人骨可乎?父之白骨,惟亲生子刺血沥之即渗入。又《酉阳杂俎》云∶荆州一军人损胫。张七政饮以药酒,破肉去碎骨一片,涂膏而愈。
二年余复痛。张曰∶所取骨寒也。寻之尚在床下,以汤洗绵裹收之,其痛遂止。气之相应如此,孰谓枯骨无知乎?仁者当悟矣。
【附方】新四。
(《医林集要》)接骨∶烧过童子骨一两,乳香二钱,喜红绢一方,烧灰为末,热酒调服。先以桐木片扎定,立效。(《医林集要》)折伤∶死童子骨过,香瓜子仁炒干,为末。好酒下,止痛极速。(《扶寿精方》)
相关资料:《肾主骨》 《骨度》 《调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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