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 - 第479页
[草部第十三卷\草之二] 白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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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本经》中品)【释名】薇草(《别录》)、白幕(《别录》)、春草(《别录》)、(音尾)、骨美。时珍曰∶薇,细也。其根细而白也。按∶《尔雅》∶,春草也。薇、音相近,则白薇又音之转也。《别录》以为莽草之名,误矣。
【集解】《别录》曰∶白薇生平原川谷。三月三日采根阴干。弘景曰∶近道处处有之。
颂曰∶今陕西诸郡及舒、滁、润、辽州亦有之。茎叶俱青,颇类柳叶。六、七月开红花,八月结实。其根黄白色,类牛膝而短小,今人八月采之。

根
【修治】曰∶凡采得,以糯米泔汁浸一宿,取出去髭,于槐砧上细锉,蒸之,从巳至申,晒干用。时珍曰∶后人惟以酒洗用。
【气味】苦、咸,平,无毒。《别录》曰∶大寒。之才曰∶恶黄、大黄、大戟、干姜、大枣、干漆、山茱萸。
【主治】暴中风身热肢满,忽忽不知人,狂惑邪气,寒热酸疼,温疟洗洗,发作有时(《本经》)。疗伤中淋露,下水气,利阴气,益精。久服利人(《别录》)。治惊邪风狂病,百邪鬼魅(弘景)。风温灼热多眠,及热淋遗尿,金疮出血(时珍)。
【发明】好古曰∶古方多用治妇人,以本草有疗伤中淋露之故也。
时珍曰∶白薇古人多用,后世罕能知之。按∶张仲景治妇人产中虚烦呕逆,安中益气,竹皮丸方中,用白薇同桂枝各一分,竹皮、石膏各三分,甘草七分。枣肉为大丸,每以饮化一丸服。云有热者,倍白薇,则白薇性寒,乃阳明经药也。徐之才《药对》言白薇恶大枣,而此方又以枣肉为丸,盖恐诸药寒凉伤脾胃尔。朱肱《活人书》治风温发汗后,身犹灼热,自汗身重多眠,鼻息必鼾,语言难出者,葳蕤汤中亦用之。孙真人《千金方》,有诏书发汗白薇散焉。
【附方】新五。
肺实鼻塞,不知香臭。白薇、贝母、款冬花各一两,百部二两。为末。每服一钱,米饮下。(《普济方》)妇人遗尿,不拘胎前产后。白薇、芍药各一两。为末。酒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(《千金方》)血淋热淋∶方同上。妇人血厥∶人平居无疾苦,忽如死人,身不动摇,目闭口噤,或微知人,眩冒,称时方寤,此名血厥,亦名郁冒。出汗过多,血少,阳气独上,气塞不行,故身如死。气过血还,阴阳复通,故移时方寤。妇人尤多此证。宜服白薇汤∶用白薇、当归各一两,人参半两,甘草二钱半。每服五钱,水二盏,煎一盏,温服。(《本事方》)金疮血出∶白薇为末,贴之。(《儒门事亲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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