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求真-第346页-[上编\卷四泻剂] 泻火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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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上编\卷四泻剂] 泻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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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兽)清胃大热兼凉心血犀角(专入胃。兼入心)。苦咸大寒。功专入胃清热。及入心凉血。盖胃为水谷之海。
无物不受。口鼻为阳明之窍。凡毒邪必先由于口鼻而入。以至及于阳明胃腑。(时珍曰。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。风邪热毒。必先干之。饮食药物。必先入胃。)犀角为神灵之兽。食百草之毒。
及众木之棘。角尖精力尽聚。用此苦寒之性。使之专入阳明。以清诸热百毒也。热邪既去。
心经自明。所以狂言妄语。热毒痈肿。惊烦目赤。吐血衄血蓄血。时疫斑黄。痘疮黑陷等症。无不由于入胃入心。散邪清热。凉血解毒之功也。然痘疮心火。初用不无冰伏之虞。后用不无引毒入心之患。故必慎用。始无碍耳。至于蛊毒之乡。遇有饮食。以犀箸搅之。有毒则生白沫。无毒则无。若云可以发表取汗。则必毒热闭表。合以升发等味同投。则见魄汗淋漓。若微毒单用。则不及矣。镑成以热掌摸之。香者真。(尤须乌而光润。)不香者假。成器多被蒸煮无力。入汤剂磨汁。入丸剂锉细。纳怀中待热。捣之立碎。升麻为使。忌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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