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类本草-第1010页-[卷第十四] 檀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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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第十四] 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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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皮注苏云∶檀似秦皮。按檀树,取其皮和榆皮食之,可断谷。《尔雅》云∶檀,苦荼。其叶堪为饮,树体细,堪作斧柯,至夏有不生者,忽然叶开,当有大水,农人候之,以则水旱,号为水檀。又有一种,叶如檀,高五、六尺。生高原,花四月开,色正紫,亦名檀,根如葛,极主疮疥,杀虫,有小毒也。《尔雅》无檀,苦荼。唯言,苦荼,郭注∶树小似栀子,冬生叶,可煮作羹。今早采者为荼,晚采者为茗。一名菽。蜀人呼名之苦荼,前面已有茗、苦荼。又引《尔雅》,疑此误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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