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类本草-第1295页-[卷第二十二\下品] 白花蛇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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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第二十二\下品] 白花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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\r白花蛇\pd463.bmp\r味甘,咸,温,有毒。主中风湿痹不仁,筋脉拘急,口面斜,半身不遂,骨节疼痛,大风疥癞及暴风瘙痒,脚弱不能久立。一名褰鼻蛇,白花者良。生南地及蜀郡诸山中。九月、十月采捕之,火干。(今附)臣禹锡等谨按药性论云∶白花蛇,君。主治肺风鼻塞,身生白癜风,疡斑点及浮风瘾疹图经曰∶白花蛇,生南地及蜀郡诸山中,今黔中及蕲州、邓州皆有之。其纹作方∶胜白花,喜螫人足,黔人有被螫者,立断之。补养既愈,或作木脚续之,亦不妨行。九月、十月采捕之,火干。治风速于诸蛇。然有大毒,头、尾各一尺尤甚,不可用,只用中断。干者以酒浸,去皮骨,炙过收之,不复蛀坏。其骨须远弃之,不然刺伤人,与生者殆同。此蛇入人室屋中,忽作烂瓜气者,便不可向,须速辟除之。黔人有治疥癞遍体,诸药不能及者,生取此蛇中剂,火烧一大砖,令通红,沃醋,令热气蒸,便置蛇于上,以盆覆宿昔,如此三过,去骨取肉,以五味,令过熟,与病者顿啖之,瞑眩一昼夕乃醒,疮随皮便退,其人便愈。用干蛇,亦以眼不陷为真。
雷公云∶凡使,即云治风。元何治风?缘蛇性窜,即令引药至于有风疾处,因定号之为使。
凡一切蛇,须认取雄雌及州土。有蕲州乌蛇,只重三分至一两者,妙也。头尾全、眼不合、如活者,头上有逆毛,二寸一路,可长半分以来,头尾相对,使之入药。彼处若得此样蛇,多留供近,重二两三分者,不居别处也。《干宁记》云∶此蛇不食生命,只吸芦花气并南风,并居芦枝上,最难采,又不伤害人也。又有重十两至一镒者,其蛇身乌光,头圆尾尖,逻眼目赤光,用之中也。蛇腹下有白肠带子一条,可长一寸以来,即是雄也。采得,去之头兼皮、鳞、带子了,二寸许锉之。以苦酒浸之一宿,至明漉出,向柳木炭火焙之令干,却以酥炙之,酥尽为度。炙干后,于屋下巳地掘一坑,可深一尺以来,安蛇于中一宿,至明再炙令干,任用。凡修事一切蛇,并去胆并上皮了,干湿须酒煮过用之。孙真人云∶四月勿食蛇肉,害人。太平广记赵延禧云∶遭恶蛇所螫处,贴蛇皮,便于其上炙之,引去毒瓦斯,即止。
衍义曰∶白花蛇,诸蛇鼻向下,独此蛇鼻向上,背有方∶胜花纹,以此得名。用之去头、尾,换酒浸三日,弃酒不用,火炙,仍尽去皮、骨。此物毒甚,不可不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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