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类本草-第1480页-[卷第二十七] 苜蓿_中药方集
 
证类本草 - 第1480页
[卷第二十七] 苜蓿
】 【繁体
味苦,平,无毒。主安中,利人,可久食。
陶隐居云∶长安中乃有苜蓿园,北人甚重此,江南人不甚食之,以无味故也。外国复别有苜蓿草,以疗目,非此类也。唐本注云∶苜蓿茎、叶平,根寒。主热病,烦满,目黄赤,小便升,令人吐利,即愈。臣禹锡等谨按孟诜云∶患疸黄人,取根生捣,绞汁服之,良。又,利五脏,轻身;洗去脾胃间邪气,诸恶热毒。少食好,多食当冷气入健人,更无诸益。日华子云∶凉,去腹脏邪气,脾胃间热气,通小肠
食疗∶彼处人采根,作土黄也。又,安中,利五脏,煮和酱食之,作羹亦得。
衍义曰∶苜蓿,唐·李白诗云∶天马常衔苜蓿花,是此。陕西甚多,饲牛、马。嫩时,人兼食之,微甘淡,不可多食,利大小肠。有宿根,刈讫又生。
Tags:《热病》 《五脏》 《邪气》 《恶热》 《小肠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第二十七] 荠 下一篇[卷第二十七] 苦苣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