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医案按-第170页-[卷十\幼科] 惊搐_中药方集
 
古今医案按 - 第170页
[卷十\幼科] 惊搐
】 【繁体
李寺丞子三岁。病搐。自卯至巳。数医不效。钱乙视之。搐。目右视。大叫哭。李曰。
何搐右。钱曰。逆也。李曰。谓何。曰。男为阳。本发左。女为阴。本发右。故男目左视。
发搐时无声。右视有声。女发搐时。右视无声。左视有声。所以然者。左肝右肺。肺金肝木男目右视。肺胜肝也。金来刑木。二脏相战。故有声也。法当泻其强。补其弱。心实者亦当泻之。肺虚不可泻。肺虚之候。闷乱哽气。长出气。此病男反女。故男治易于女也。假令女发搐。目左视。肺之胜肝者。病在秋。即肺兼旺位。肝不为任。故叫哭。当大泻其肺。然后治心。续肝。所以俱言目反右视者。乃肝主目也。凡搐者。风热相搏于内。风属肝。故引见之于目也。钱用泻肝汤泻之。二日不闷乱。当知肺病退。后用地黄丸补肾。三服后。用泻青丸、凉惊丸各二服。凡用泻心肝药。五日方愈。不妄治也。又言肺虚不可泻者何。曰。设令男目左视。木反克金。肝旺胜肺。宜但泻肝。若更病在春夏。金气极虚。则当补肺。不可泻也。
院使钱公瑛。宣德间。治宁阳侯孙。始生九月。患惊悸啼哭而汗。百方莫救。瑛最后视疾。乃命坐儿于地。使掬水为戏。惊啼顿止。人问之。曰。时当季春。儿丰衣重帷。不离怀抱。其热郁在内。安能发泄。使之近水则火邪杀。得土气则藏气平。疾愈矣。奚用药为。
石山治一女。六岁。病左手不能举动。三年矣。后复病痫。初用人参、半夏。或效或否汪诊左脉浮洪。右脉颇和。曰。痰热也。令以帛勒肚。取茶子去壳三钱。碎。以滚汤一碗滤取汁。隔宿勿食。早晨温服。吐痰三碗许。手能举动。痫亦不作。
方荫山治朱氏子。八九岁。寄食外家。以肉汁拌饭啖之。口含饭。未下咽。因疾走颠蹶遂口噤。手足搐动。医治不效。延七日。甚至令人口含开关等药。合其口喷入。仅能开牙关。而四肢搐动。发热昏沉不语如故。脉洪滑。方至。以石膏、青黛、甘草、陈皮、南星、天麻、薄荷、猪苓、泽泻、白术、茯苓、兜铃、元参、黄芩。加姜一片服。是夜熟寐不动。
唯起溺一度。热退身凉脉静。再进一服而愈。
潜村治仙潭孙自范甥慢脾证。痰涎涌盛。咳嗽身热。四肢抽搐自汗。嗜卧露睛。撮空手振。屡进补脾兼消痰逐风药。不应。以方就商于杨。杨曰。此证风自内出。本无可逐。痰因虚动。亦不必消。只补脾土。诸证自退。但据所示兼证。则其面必晃白。眼必散大。舌必胖滑。色必嫩白。颈必软而头必垂矣。曰诚然。然救虚而不应。究何故耶。杨曰。诸证皆属寒而诸方止救虚者也。使天柱未倒。固能取效。尚须除去逐风消痰之品。今颈软头垂。则天柱已倒。而虚上加寒。确有显据。非炮姜、肉桂。何以追已去之阳。而苏垂绝之气哉。乃写参附养营汤。嘱之曰。如阻以稚幼无阳。无补阳之法。则百不救一矣。服三剂。竟全愈。次用五味异功散加煨姜、白芍。调理而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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