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经溯洄集-第21页-外伤内伤所受经言异同论_中药方集
 
医经溯洄集 - 第21页
外伤内伤所受经言异同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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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或难予曰。素问阴阳应象论云。天之邪气。感则害人五脏。水谷之寒热。感则害人六腑
太阴阳明论云。犯贼风虚邪者。阳受之。食饮不节。起居不时者。阴受之。阳受之则入六腑。阴受之则入五脏。两说正相反。愿闻其解。余复之曰。此所谓似反。而不反者也。夫感天之邪气。犯贼风。虚邪。外伤有余之病也。感水谷寒热。食饮不节。内伤不足之病也。二者之伤。腑脏皆尝受之。但随其所从。所发之处。而为病耳。不可以此两说之异。而致疑。盖并行不相悖也。读者当合而观之。其旨斯尽。若曰不然。请以诸处所论证之。金匮真言论曰。风触五脏邪气发病。八正神明论曰。夫八正之虚邪。以身之虚。而逢天之虚。两虚相感。其气至骨。入则五脏伤。灵枢经曰。五脏之中风。又曰。东风伤人。内舍于肝。南风伤人。内舍于心。西南风伤人。内舍于脾。西风伤人。内舍于肺。北风伤人。内舍于肾。观乎此。则天之邪气。固伤五脏矣。灵枢又曰。邪之中人也。无有常。中于阴则溜于腑。又曰。虚邪之中人也。始从皮肤以入。其传。自络脉而经而输而伏冲之脉。以至于肠胃。又曰东北风伤人。
内舍于大肠。西北风伤人。内舍于小肠。东南风伤人。内舍于胃。观乎此。则天之邪气。岂不伤六腑乎。素问曰。饮食自倍。肠胃乃伤。观乎此。则水谷寒热。固伤六腑矣。灵枢又曰。
形寒寒饮则伤肺。难经曰。饮食劳倦则伤脾。观乎此。则水谷寒热。岂不伤五脏乎。至于地之湿气。亦未必专害皮肉筋脉。而不能害脏腑。邪气水谷。亦未必专害脏腑。而不能害皮肉筋脉也。但以邪气无形。脏主藏精气。故以类相从。而多伤腑。水谷有形。腑主传化物。故因其所有。而多伤腑。湿气浸润。其性缓慢。其入人也以渐。其始也自足。故从下而上。从浅而深。而多伤于皮肉筋脉耳。孰谓湿气全无及于脏腑之理哉。至若起居不时一语。盖劳役所伤之病。不系上文。异同之义。故不之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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