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医随笔 - 第87页
[卷四\证治类] 末病尤当治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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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病偏着于一处,必有致病之本,在于脏腑之中,宜求其本而治之,非可泛治也。即如鼻生息肉,手指麻木胀痛,症虽见于极杪,根乃发于至深。何则?以其气行于专经而不旁及也。
若外邪所伤,岂能如是之专乎?亦有外邪伤于专部而为病者,此必滞入血脉,发为肿痛,则有之。若气分之病,而偏着不移,久而不愈,或时愈时发者,未有不根于内者也。或邪气由脏腑而溢于本经,或脏腑不足,以致经气不充,而邪气乘虚中之也。各视兼证,以辨虚实而治之。凡由五内外溢者,大致于神明之间必有变动,或饮食、二便有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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