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经言-第31页-[卷一] 用药论二_中药方集
 
研经言 - 第31页
[卷一] 用药论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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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药能逐邪者,皆能伤正;能补虚者,皆能留邪;能提邪出某经者,皆能引邪入于某经。故麻、桂发表,亦能亡阳;苓、泻利水,亦能烁津。于此知无药之不偏矣。惟性各有偏,故能去一偏之病。若造物生药,概予以和平之性,何以去病乎?夫亦在驭之而已,驭之能否,全在医者识症有定见。俾逐邪者,辨其正之虚不虚,而邪去正自复;补虚者,知其邪之尽不尽,而正胜邪难干。斟酌轻重之间,分别后先之次,神明于“随症用药”四字,方法之能事毕矣。何必朋参、而仇硝,黄哉!
Tags:《亡阳》 《神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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