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心方-第489页-[卷第十八]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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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第十八]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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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葛氏方》云∶金疮,忌怒,大言,大笑,思想阴阳,行动作力,多食饮咸酸、饮酒、热羹,皆使疮痛。疮瘥后百日、半年,乃稍稍复常耳。
又云∶若多饮粥辈,则血溢出杀人。
《陶景本草注》云∶金疮禁食猪肉、梨。
相关资料:《本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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