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心方-第759页-[卷第二十五] 小儿禁食第十九_中药方集
 
医心方 - 第759页
[卷第二十五] 小儿禁食第十九
】 【繁体
《产经》云∶小儿食语害,令儿腹中生瘕,难治。
又云∶小儿齿未易,蜜及饴糖不可与食,令儿齿坏,虽易,齿不坚。
又云∶小儿不可与食狗鼠残物,令儿咽中生白疮,死。
又云∶小儿不可与食核未成诸果,令儿生寒热及瘰。
《养生要集》云∶大豆炒小麦,勿与一岁以上,十岁以下小儿,喜气壅而死也。
又云∶凡男子年十五以下,不得饮冰沉浆,腠理未成,故成病。
又云∶小儿未断乳,不可啖鸡肉,生蛔虫,亦令体瘦。
《崔禹锡食经》云∶大麦面勿与一岁以上,十岁以下小儿,其喜气壅塞而死。
《孟诜食经》云∶黍,不可与小儿食之,令不能行。
又云∶小儿食蕺菜,便觉脚痛。
《苏敬本草注》云∶粟(栗)饵孩儿,令齿不生。
《本草拾遗》云∶虾,小儿食之,脚屈不能行。
又云∶小儿食蕨,脚弱不行。
相关资料:《寒热》 《腠理》 《大麦面》 《本草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第二十五] 治小儿解颅方第二十 下一篇[卷第二十五] 小儿调养方第十八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