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圣惠方 - 第755页
[卷第三十九] 辨鱼鳖蟹毒不可食及诸物不得共食法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凡鱼头有正白。连珠至脊上不可食。
鱼无肠胆。不可食。
鱼有黑点。不可食。
鱼无腮。不可食。
鱼头似有角。不可食。
鱼目赤赤。不可食。
鱼不可合鸡肉食。
鱼目赤。不可作脍食。
鱼不可合鸬肉食。
鱼。�缓下谷馐场�
鲫鱼。不可合猪肝。及猴肉食。
青鱼。不可合小豆藿食。
鱼汁。不可合自死六畜肉食。
青鱼。不可合胡荽。及生葵麦酱食。
鲤鱼。不可合小豆藿食。
虾。不可合鸡肉食。
虾。无须。及腹下通黑。及煮之白。皆不可食。
鲤鱼不可合犬肉食。
鲤鱼不可合蘩缕菜食。
鳖目凹。不可食。
鳖颔下有如王字。不可食。
鳖肉不可合鸡鸭子食。
鳖肉不可合苋菜食。亦不可合龟煮食。
龟肉不可合瓜及酒。及秋果实食。
蟹目相向。及足斑目赤者。不可食。
病患不可食鱼。鲔鲤鱼等。
妊身不可食鳖。及鱼脍。桂天门冬鲤鱼。
相关资料:《缓下》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第三十九] 辨六畜不可合诸物食.. 下一篇:[卷第三十九] 治食诸菜蕈菌中毒诸..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