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门事亲 - 第531页
[卷十四] 辨十二经水火分治法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胆与三焦寻火治,肝和包络都无异;脾肺常将湿处求,胃与大肠同湿治;恶寒表热小膀温,恶热表寒心肾炽。
十二经,最端的,四经属火四经湿,四经有热有寒时,攻里解表细消息。
湿同寒,火同热,寒热到头无两说。
六分分来半分寒,寒热中停真浪舌。
休治风,休治燥,治得火时风燥了。
当解表时莫攻里,当攻里时莫解表,表里如或两可攻,后先内外分多少。
敢谢轩岐万世恩,争奈醯鸡笑天小。
相关资料:《三焦》 《大肠》 《恶寒》 《表热》 《恶热》 《表寒》 《解表》 《寒热》 《热中》 《风燥》 《表里》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十四] 治病 下一篇:[卷十四] 标本中气歌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