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宝鉴-第39页-[卷四] 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治验_中药方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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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四] 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治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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癸丑岁。予随王府承应至瓜忽都地面住冬。有博兔赤马刺。约年三旬有余。因猎得兔。以火炙食之。各人皆食一枚。惟马刺独食一枚半。抵暮至营。极困倦渴。饮乳斗余。是夜腹胀如鼓。
疼痛闷乱。卧而欲起。起而复卧。欲吐不吐。欲泻不泻。手足无所措。举家惊慌。请予治之。具说饮食之由。诊其脉。气口大一倍于人迎。乃应食伤太阴经之候也。右手关脉又且有力。盖烧肉干燥。因而多食则致渴饮。
干肉得乳之湿。是以滂满于肠胃。肠胃乃伤、非峻急之剂则不能去。遂以备急丸五粒。觉腹中转失气。欲利不利。复投备急丸五粒。又与无忧散五钱。须臾大吐。又利十余行。皆物与清水相合而下。约二斗余。腹中空快。渐渐气调。至平旦。以薄粥饮少少与之。三日后。再以参术之药调其中气。七日而愈。或曰。用峻急之药。汝家平日所戒。今反用之何也。予对曰。理有当然。不得不然。内经曰。水谷入口。则胃实而肠虚。食下则肠实而胃虚。更虚更实。此肠胃传化之理也。今饮食过节。肠胃俱实。胃气不能腐熟。脾气不能运化。三焦之气不能升降。故成伤也。大抵内伤之理。伤之微者。但减食一二日。所伤之物自得消化。此良法也。若伤之稍重者。以药。内消之。伤之大重者。以药除下之。痹论有云、阴气者静则神藏。躁则消亡。饮食自倍。肠胃乃伤。今因饮食太过。使阴气躁乱。
神不能藏。死在旦夕矣。孟子云。若药不瞑眩。厥疾弗瘳。峻急之剂。何不可用之有。或者然之。
Tags:《人迎》 《太阴》 《备急丸》 《失气》 《中气》 《胃实》 《胃虚》 《胃气》 《脾气》 《三焦》 《内伤》 《瞑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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