脉诀汇辨-第102页-[卷十\经络] 十二经纳甲歌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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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十\经络] 十二经纳甲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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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歌诸腑配阳,诸脏配阴。)甲胆乙肝丙小肠,丁心戊胃己脾乡,庚属大肠辛属肺,壬属膀胱癸肾脏。三焦阳府须归丙。
包络从阴丁火旁。
旧云∶“三焦亦向壬中寄,包络同归入癸方。”虽三焦为决渎,犹可言壬;而包络附心主,安得云癸?且二脏表里相火也。今改正之。
Tags:《小肠》 《大肠》 《三焦》 《表里》 《相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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