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幼集成-第35页-[卷一\指明火穴] 切忌火者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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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一\指明火穴] 切忌火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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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小儿四时伤风感冒,身热自汗,大小便调,唇舌如常,口不作渴,此表病轻证也,疏解之则愈。愚人妄用,是谓轻病重治,反为不详。
一小儿邪已入里,身热面赤口渴,大小便秘,唇焦舌紫眼红,或手足心热,夜热焦烦,舌上黄胎,扬手掷足,掀衣揭覆,此里证内热也。清利之自愈,不可用火,强用,不特不能使热邪从里以达表,适足以助热而耗阴,致身热不退,在夏秋燥令,尤为大忌。
一小儿大病久病,身体怯弱,面目青黄,唇舌白莹,摇头斜视,昏睡露眼,形骸消瘦,声息轻微,自汗盗汗,或一切呕吐泻利,痘麻疮痈,久疟久嗽,失血之后,精神疲倦,乳食减少,指纹沉细,六脉无神,此皆虚极之证。切忌火攻,虑其升故也。
一切久热消渴疳证,形骸黑瘦,毛发焦枯,由阴亏血弱,虚热所为。误用灯火,愈增其病,慎之!一灯火为儿科切要。今医家不特不明火穴,而并不辨寒热虚实,不当用而用之,反为大害。惟根据以前辨法,则用之无不当矣。
夏禹铸曰∶脐风初发,吮乳必口松,两眼角挨眉心处,忽有黄色,宜急治之,治之最易;黄色到鼻,治之仍易;到人中承浆,治之稍难,口不撮,微有吹嘘,犹可治也。至唇口收束锁紧,舌头强直,不必治矣。一见眉心鼻准有黄色,即用灯火于囟门一,人中、承浆,两手大拇指端少商各一,脐轮绕脐六,脐带未落,于带口一,既落,于落处一,共一十三,风便止而黄即退矣。
予按∶古今灯火,惟上全身火,有经有府,有理有法,无有出其右者。第火穴多,恐仓卒之际,在娴熟者不难,倘素未经练者,一时不能用,故附夏氏脐风火图于此,庶忙迫之时,可以济急。此火亦曾经验,第不及全身灯火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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