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素节注类编-第144页-[卷三\营卫经络总论] 经解_中药方集
 
灵素节注类编 - 第144页
[卷三\营卫经络总论] 经解
】 【繁体
人有大谷十二分,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少俞十二,此皆卫气之所留止,邪气之所客也,针石缘而去之。
诊病之始,五决为纪,欲知其始,先建其母。所谓五决者,五脉也。
马注∶大经所会,谓之大谷。十二分者,十二经脉之部分也,小络所会,谓之小溪。穴有三百六十五,除十二俞外,止有三百五十三,此言五十四者,四字误也。十二俞者,肺、心、肝、脾、肾、厥阴、胆、胃、三焦大肠小肠、膀胱共十二俞也。此皆卫气之所留止,邪气之所客,宜用针石,循其部分而去之。凡诊病之始,当决五脏之脉为纪,故欲知其始,先建其母。所谓五决者,五脏之脉也。楠按∶五脏为根本,经络为枝叶,故五脉为诸经脉之母,欲知始病之因,必先定其五脉之虚实,而吉凶可见,是为延医之纲纪也。上云肉之大会为谷,肉之小会为溪,盖肌肉浅深之部,即营卫经络之所在、气血之所行也。三百六十五络脉之穴,是卫气所留止,即为邪气之所客,针石通其卫气,其邪可得而去也。
相关资料:《卫气》 《邪气》 《五决》 《五脉》 《大经》 《经脉》 《厥阴》 《三焦》 《大肠》 《小肠》 《五脏》 《经络》 《虚实》 《十五络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三\营卫经络总论] 经解 下一篇[卷三\营卫经络总论] 经解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