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述钩元-第178页-[卷九\隰草部] 茵陈蒿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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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九\隰草部] 茵陈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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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药用山茵陈。家莳者力薄。二月生苗。其茎如艾叶。如淡色青蒿而背白。有歧紧细而扁整。此虽蒿类。经冬不死。更因旧苗而生。故名茵陈。

茎叶
味苦辛甘。气微寒。阴中微阳。入足阳明太阴太阳经。主风湿寒热邪气。热结黄胆。
(本经)小便不利。通关节。去滞热。治时疾热狂头痛。头旋风眼。(诸本草)性味苦寒。
除湿散热结之要药。(仲淳)茵陈因旧苗而发春令。故云发陈也。蘩萧蔚莪。同为蒿属。
不若此草芳香宣发。独能因陈以致新。(子由)疸证有湿热。有燥热。譬之于苗。涝则湿黄。
旱则燥黄。湿则泻之。燥则润之。此阳黄也。又有阴黄。大抵皆以茵陈为主。而佐治各随其寒热也。(海藏)茵陈五苓散。总治诸疸。得黄连黄柏干葛苜蓿五味子。治酒疸。得二术茯苓泽泻车前木通橘皮神曲红曲麦冬。治谷疸。同生地仙人对坐草石斛木瓜牛膝黄柏。治女劳疸。风疾挛〔论〕茵陈秋后茎枯。经冬不死。至春又生。根水德之所养。而宣木德之用。土之主在木。其用在水。由木以达水。由水木之达以善上之用。发陈致新。与他味之逐湿热者殊。而渗利为功者尤难相匹。卢氏谓诸邪成热入中为疸。必从腠理脉络而内薄之。陈丝如腠如理。
如脉如络。芬芳疏利。味苦健行。则入者出结者散矣。黄证湿气胜则如熏黄而晦。热气胜则如橘黄而明。湿固蒸热。热亦聚湿。皆从中土之湿毒以为本。所以茵陈皆宜。海藏谓阳黄阴黄皆用之。又云。内伤变黄。只用理中建中。茵陈不必用。试思人身湿热之病居多。如七情房劳。酒食违宜。劳役过度。伤其中气。以累元气。致脾阴大损。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者。何可胜数。第有因如是之损伤。以病黄胆者。亦有损伤而不能调养。以成虚劳者。虚劳虽亦有发黄。实则区以别矣。海藏所云不必用。当是此类。至于黄证。黄为湿。疸为单阳而无阴。
阳邪即湿邪之所郁而壅者。湿邪有微甚。及兼热兼寒瘀血之所因不同。其初七情房劳。酒食劳役。伤其中气。以累元气。脾阴受伤。故病于湿。湿渐化热。热则脾阴之伤愈甚。而胃阳愈困。更不能行其津液矣。至此湿滋热。热益滋湿。黄与疸合。(黄为湿疸为单阳而无阴)则脾肾交病矣。先哲曰。小便不利为里实。宜利小便。或下之。无汗为表实。宜发汗。或吐之。小便赤涩为湿热盛。惟小便清白定属虚。(先哲言男子黄。小便自利。当与虚劳脚弱。
心忪口淡耳鸣。微寒发热。气急便浊诸证。均治以养荣汤。)投以茵陈反为虚虚。然则小便不利及赤涩者。乃湿兼热甚。因脾之真气衰。无以为水之主。而湿邪壅。水不得土气以行其化。而阳邪壅。真阴虚。二者交病。大都始于胃。次及脾。更次及肾。自微而甚。皆茵陈之对治。缘茵陈能达水化。以行木用而救脾也。至于内伤。原属虚证。果至标急。则虽虚而舍本以治标。若久病脾胃受伤。气血虚弱。必须补助正气。俾邪气渐退。不可过用凉剂。强通小便。恐肾水枯竭。久而面色黑黄。不可治也。又有元气素弱。避渗利之害。过服滋补。以致湿热愈增者。则又不可拘于久病调补之例。更有劳役伤气已甚。复因口食冷物。或久雨。
体脆感其气。致寒湿相合以发黄者。此种投姜附术蔻不得不藉茵陈以化湿。所谓阴黄也。总之。兹物之投于外感之阳黄阴黄皆宜。于内伤之湿热亦宜。(小盒饭黄赤)惟于内伤之寒湿合者不宜。(小便清白而自利)盖内伤寒湿。为阳气不足之所化。宜投术附。不可以有余之治法化之也。抑黄病原属中土。洁古乃言茵陈人足太阳。何也。曰。巨阳者诸阳之属也。又三焦者足太阳少阴之所将。能宣巨阳水化。则能达中土之湿化矣。
修治〕采得叶有八角者。阴干。去根。细锉。弗令犯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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