侣山堂类辩-第3页-[卷上] 辩气_中药方集
 
侣山堂类辩 - 第3页
[卷上] 辩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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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曰∶人秉阴阳水火而生,总属一气血耳!余观《伤寒论》注疏,子以皮肤肌腠五脏六腑,各有所主之气,恐于阴阳之理相背欤!曰∶子不明阴阳离合之道,合则为一,离则有三。太阳之气,生于膀胱,而主于肤表。少阳之气,生于肾脏,而通于肌腠,故《灵枢经》曰∶三焦膀胱者,腠理毫毛其应。盖太阳之气主皮毛,三焦之气充肌腠。此太少之气,由下焦之所生。若夫阳明之气,乃水谷之悍气,别走阳明,即行阳行阴之卫气,由中焦之所生。此三阳之气各有别也。三阴者,五脏之气也。肺气主皮毛,脾气主肌肉,心气血脉肝气主筋,肾气主骨。此五脏之气各有所主也。夫气生于精,阳生于阴。胃腑主化生水谷之精,是以荣、卫二气,生于阳明。膀胱者,州都之官,精液藏焉,而太阳之气,生于膀胱。肾为水脏,受五脏之精而藏之,故少阳之气,发于肾脏。水谷入胃,津液各走其道,五脏主藏精者也。是三阴之气,生于五脏之精,故欲养神气者。先当守其精焉。夫一阴一阳者,先天之道也;分而为三阴三阳者,后天之道也。子不明阴阳之离合,血气之生始,是谓失道。
客曰∶三阴三阳,敬闻命矣,请言其合也。曰∶所谓合者,乃先天之一气,上通于肺,合宗气而司呼吸者也。
夫有生之后,皆属后天,故藉中焦水谷之精、以养先天之精气,复藉先天之元气,以化水谷之精微,中、下二焦,互相资益。故论先后天之精气者,养生之道也;分三阴三阳者,治病之法也。如邪在皮肤,则伤太阳之气,或有伤于肺;邪在肌腠,则伤少阳、阳明,或有伤于脾,邪中少阴,则有急下急温之标本;邪中厥阴,则有或寒或热之阴阳。此在天之六气,伤人之三阴三阳,犹恐其不能分理,而可以一气论乎?若谓正气虚者,补中、下二焦之元气,以御六淫之邪,则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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