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方切用-第589页-[卷十一上\婴孩门] 乳哺法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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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十一上\婴孩门] 乳哺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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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氏曰∶小儿乳哺,须要得法。乳者,奶也。哺者,食也。乳后不得便与食,哺后便与乳。小儿脾胃怯弱,乳食相并,难以克化。周岁以上,必成乳癖于腹中,作疼作热病从此起也。(丹溪曰∶小儿肠胃尚脆而窄,若稠粘干硬酸咸甜辣,一切鱼肉水果湿面煨炒,俱是发热难化之物,皆宜禁绝。只与熟菜白粥,非唯无病,且不从口,可以养德外生栗味咸,干柿性凉,可为长阴之助。然栗太补,柿太涩,俱为难化,亦宜少与。妇知,唯务姑息,畏其啼哭,无所不与,积成痼疾,虽悔何及。所以富贵娇养,有子多病至成人,筋骨柔弱。有食则不能忌口以自养,居丧则不能食素以尽礼。小节不谨,大义可不慎与。至于乳母,尤宜谨节,饮食下咽,乳汁便通。情欲中动,乳脉便应。病气汁必凝滞。儿得此乳,疾病立至。不吐则泻,不疮则热。或为口糜,或为惊搐。或为或为腹痛。病之初来,其溺必少,便须询问,随证治母,母安亦安,可消患于未形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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